吴赵玉律师,辽宁水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,1999年开始执业,律师执业证号为121002201011689892。
在20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里,秉持着一丝不苟,诚信尽责的职业理念,为许多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曾担任过政府机关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,代理过大量破产清算、医疗侵权、房地产集体诉讼、涉外经济合同等疑难复杂案件诉讼和非诉业务。执业以来共代理各类民事,行政,刑事等诉讼案件案件500多件,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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